3月13日上午由山西省消費者協會主辦的2019年“3.15”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聞發布會主題儀式在山西太原舉行。會上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張永明宣讀了《2018年度省城服務質量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報告》。
調查報告顯示被調查居民對本小區物業服務態度、物業處理投訴的效率、以及物業對公共設施的管理與維護、對小區安保工作的滿意度等均不足兩成。對小區物業提供的服務與收費標準是否相符合,有80%以上的居民認為不符。由于存在服務不到位的問題,部分小區經常出現電梯停用、水管破裂、房屋漏水等情況。還有業主反映有的樓層消防栓被損壞,但物業公司對此卻不管不顧。防火門采用普通木門不符合消防法的規定,根本就起不到防火的作用,存在著消防隱患。還有的小區住戶反映,小區電梯也時常發生故障,經常有居民被困在電梯里面,甚至還發生過電梯極速下墜的事件,這給小區居民的人身安全已經構成了威脅。
不僅如此小區物業還私自提高水價和電價,侵犯了業主的公平交易權,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。《太原市物業管理條例》中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區域內,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熱、通信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,并開具發票。所以該小區的物業違反了這一條例,該小區居民可以向價格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舉報。